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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料氧指數試驗機

塑料氧指數試驗機

簡要描述:塑料氧指數試驗機符合標準:ASTM 2863, ISO 4589-2, NES 714 GB/T 5454 GB/T 10707-2008 GB/T 8924-2005 GB/T NB/SH/T 0815-2010 TB/T 2919-1998 IEC 61144-1992 ISO ISO 4589-2-1996

更新時間:2024-07-18

產品型號:JF-5

廠商性質:生產廠家

訪問量:493

產品詳情
品牌北廣精儀價格區(qū)間1萬-5萬
產地類別國產應用領域能源,電子,交通,汽車,電氣

塑料氧指數試驗機樣迅速燃燒,選擇起始氧濃度約在18%(體積分數);如果試樣緩慢燃燒或不穩(wěn)定燃燒,選擇的起始氧濃

度約在21%(體積分數);如果試樣在空氣中不連續(xù)燃燒,選擇的起始氧濃度至少為25%(體積分數),這

取決于點燃的難易程度或熄滅前燃燒時間的長短。

8.1.4確保燃燒簡處于垂直狀態(tài)(見圖1)。將試樣垂直安裝在燃燒筒的中心位置,使試樣的頂端低于

燃燒筒頂口至少100 mm,同時試樣的點的暴露部分要高于燃燒筒基座的氣體分散裝置的頂面

100 mm(見圖1或圖 2

8.1.5調整氣體混合器和流量計,使氧/氮氣體在23℃±2 ℃下混合,氧濃度達到設定值,并以

40 mm/s±2 mm/s/的流速通過燃燒筒。在點燃試樣前至少用混合氣體沖洗燃燒筒 30s.確保點燃及

試樣燃燒期間氣體流速不變。

記錄氧濃度,按附謙B給出的公式計算出所用的氧濃度,以體積分數表示。

8.2點燃試樣

8.2.1概述

根據試樣的形狀,按下述要求任選一種點燃方法:

a)I、Ⅱ、ⅢIV和Ⅵ型試樣(見表2),使用按8.2.2所述的方法A(頂面點燃);

b)V型試樣,按8.2.3所述的方法B(擴散點燃)。

在GB/T 2406的本部分中點燃是指有焰燃燒。

注1:試驗的氧濃度在等于或接近材料氧指數値表現穩(wěn)態(tài)燃燒和燃燒擴散時,或厚度≤3 mm的自撐試樣,發(fā)現方法

B(用7.3.2標線的試樣)比方法A給出的結果更一致,因此,方法B可用于I、直、Ⅲ、和Ⅵ型試樣。

注2,某些材料可能表現無焰燃燒(例如灼熱燃燒)而不是有焰燃燒,或在低于要求的氟濃度時不是有焰燃燒。當試

驗這種材料時,必須鑒剔所測氧指數的燃燒類型。

8.2.2方法A一頂面點燃法

頂面點燃是在試樣頂面使用點火器點燃。

8.4 逐步選擇載濃度

8.5和8.6所述的方法是基于“少量樣品升-降法"",利用 NTNL=5(見 8,6.2和 8.6.3)的特定

條件,以任意步長便氧濃度進行一定的變化。

試驗過程中,按下述步驟選擇所用的氧濃度:

a) 如果前一個試樣燃燒行為是“X"反應,則降低氧濃度,或

b)如果前一個試樣燃燒行為是“O"反應,則增加氧濃度。

按8.5或8.6選擇氧濃度變化的步長,

8.5初始氧濃度的確定

采用任意合適的步長,重復8.1.4~8.4的步驟;直到氧濃度(體積分數)之差≤1.0%,且一次是

“O"反應,另一次是“X"反應為止。將這組氧濃度中的“○"反應,記作初始氧濃度,然后按8.6進行。

注1、氧濃度之差≤1.0%的兩個相反結果,不一定從連續(xù)試驗的試樣中得到,

注 2:給出“O"反應的氧濃度不一定比給出“X"反應的氧濃度低。

注3:使用表格記錄本條和附錄C所述的各條要求的信息.

8.6氧濃度的改變

8.6.1再次利用初始氧濃度(見8.5),重復8.1.4~8.3的步驟試驗一個試樣,記錄所用的氧濃度(co)

和“X"或“○"反應,作為NL和 Nτ系列的第一個值。確保試樣表面清潔且無影響燃燒行為的缺陷,如模塑飛邊或機加工的毛刺。

注意試樣在樣品材料上的位置和取向上的不對稱性(見注3)。

注1:某些材料標準要求選擇和標識所用的“試樣狀態(tài)",例如,處于“規(guī)定狀態(tài)"或“基態(tài)"的以苯乙烯為基材的均聚

或共聚物。

注2;在無相關標準時,可從GB/T5471-2008、GB/T9352--2008、GB/T17037.1-1997、GB/T 17037.3--2003、

ISO 294-2:1996,ISO 294-5:2001,ISO 2818;1994 或GB/T 11997-2008中選擇一種或幾種制備方法。

注3:由于材料的不均勻性導致點火的難易及燃燒行為的不同(例如,由不對稱取向的熱塑性薄膜上,在不同方向切

取的試樣,受熱時收縮程度不同),對氧指數的結果有很大影響。

注4:如果使用這種方法,薄膜的燃燒行為呈現不穩(wěn)定,包括受熱收縮及數據的波動,則應使用V型試樣,即卷筒形

試樣。它給出的再現性結果與I型試樣幾乎相同。附錄D給出了使用Ⅵ型試樣實驗室間獲得的精密度

數據。

7.3試樣的標線

7.3.1概述

為了觀察試樣燃燒距離,可根據試樣的類型和所用的點火方式在一個或多個面上畫標線。自撐試

樣至少在兩相鄰表面畫標線。如使用墨水,在點燃前應使標線干燥。

7.3.2頂面點燃試驗標線

按照方法A(見8.2.2)試驗I、Ⅱ、Ⅲ、V或Ⅵ型試樣時,應在離點燃端50mm處畫標線.

7.3.3擴散點燃試驗標線

試驗V型試樣時,標線畫在支撐框架上(見圖2)。在試驗穩(wěn)定性材料時,為了方便,在離點燃端

20mm 和100mm處畫標線、

如I、Ⅱ、Ⅲ、IV和Ⅵ型試樣用B法(見8.2.3)試驗時,在離點燃端10mm和60mm處畫標線。

7.4 狀態(tài)調節(jié)

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否則每個試樣試驗前應在溫度23℃士2 ℃和濕度50%士5%條件下至少調節(jié)88h.

注:含有易揮發(fā)可燃物的泡沫材料試樣,在23℃±2 ℃和 50%±5%狀態(tài)調節(jié)前,應在鼓風烘箱內處理168h,以除

去這些物質。體積較大這類材料,需要較長的預處理時間。切割含有易揮發(fā)可燃物泡沫材料試樣的設施需考氧指數oxygen index

通入23 ℃±2 ℃的氧、氮混合氣體時,剛好維持材料燃燒的最小氧濃度,以體積分數表示。

4原理

將一個試樣垂直固定在向上流動的氧、氮混合氣體的透明燃燒筒里,點燃試樣頂端,并觀察試樣的

燃燒特性,把試樣連續(xù)燃燒時間或試樣燃燒長度與給定的判據相比較,通過在不同氧濃度下的一系列試

驗,估算氧濃度的最小值(見8.6)。

為了與規(guī)定的最小氧指數值進行比較,試驗三個試樣,根據判據判定至少兩個試樣熄滅,

5設備

5.1試驗燃燒筒

由一個垂直固定在基座上,并可導人含氧混合氣體的耐熱玻璃筒組成(見圖1和圖 2)。

優(yōu)選的燃燒簡尺寸為高度(500士50)mm,內徑(75~100)mm。

燃燒筒頂端具有限流孔,排出氣體的流速至少為90 mm/s.

注:直徑0mm,高出燃燒簡至少10mm的收縮口可滿足要求。

如能獲得相同結果,有或無限流孔的其他尺寸燃燒筒也可使用。燃燒筒底部或支撐筒的基座上應

安裝使進入的混合氣體分布均勻的裝置。推薦使用含有易擴散并具有金屬網的混合室。如果同類型多

用途的其他裝置能獲得相同結果也可使用。應在低于試樣夾持器水平面上安裝一個多孔隔網,以防止

下落的燃燒碎片堵塞氣體入口和擴散通道。

燃燒筒的支座應安有調平裝置或水平指示器,以使燃燒筒和安裝在其中的試樣垂直對中。為便于

對燃燒筒中的火焰進行觀察,可提供深色背景。

5.2試樣夾

,用于燃燒筒中央垂直支撐試樣。

對于自撐材料,夾持處離開判斷試樣可能燃燒到的最近點至少15mm,對于薄膜和薄片,使用如

圖2所示框架,由兩垂直邊框支撐試樣,離邊框頂端20 mm 和100mm處劃標線。

夾具和支撐邊框應平滑,以使上升氣流受到的干擾最小。GB/T 2406.2-2009/ISO4589-2:1996

8.6.2按8.4改變氧濃度,并按8.1.4~8.4步驟試驗其他試樣,氧濃度(體積分數)的改變量為總混合

氣體的0.2%(見注),記錄co值及相應的反應,直到與按8.6.1獲得的相應反應不同為止。

由8.6.1獲得的結果及8.6.2類似反應的結果構成NL系列(見附錄C第2部分的示例)。

注:當d不是0.2%時,如滿足8.6.4的要求,可選該值作為d的起始值。

8.6.3保持d=0.2%,按照8.1.4~8.4的步驟試驗四個以上的試樣,并記錄每個試樣的氧濃度c和

反應類型,最后一個試樣的氧濃度記為c

這四個結果連同由8.6.2獲得的最后的結果(與8.6.1獲得的反應不同的結果)構成Nτ系列的其

余結果,即:

Nτ=N?+5

(見附錄C第2部分.)

8.6.4 按照9.3由NT系列(包括c)最后的大個反應計算氧濃度的標準偏差?。如果滿足條件:

<d<1.5

按照式(1)計算氧指數。另外,

a)如果d<,增加d值,重復8.6.2~8.6.4的步驟直到滿足條件,或

b)如果 d>1.5o,減小d值,直到滿足條件。除非相關材料標準有要求,d不能低于0.2.

9結果的計算與表示

9.1氧指數

氧指數 OI,以體積分數表示,由式(1)計算:

OI = c+kd

.…...…………*…***(1)

式中:

一按8.6測量及8.6.3記錄的N系列中最后氧濃度值,以體積分數表示(%),取一位小數;

d一按8.6使用和控制的氧濃度的差值,以體積分數表示(%),取一位小數;9.1氧指數

氧指數 OI,以體積分數表示,由式(1)計算:

OI = c+kd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
式中:

按8.6測量及8.6.3記錄的NT系列中最后氧濃度值,以體積分數表示(%),取一位小數;

d--按8.6使用和控制的氧濃度的差值,以體積分數表示(%),取一位小數;

k按9.2所述由表4獲得的系數。

按8.6.4和9.3計算a值時,OI值取兩位小數。

報告OI時,準確至0.1,不修約。

9.2k值的確定

k值和符號取決于按8.6試驗的試樣反應類型,可由表4按下述的方法確定:

a)若按 8.6.1試樣是“○"反應,則第一個相反的反應(見8.6.2)是“X"反應,當按8.6.3試驗

時,在表4的第一欄,找出與最后四個反應符號相對應的那一行,找出NL系列(按8.6.1和

8.6.2獲得)中“○"反應的數目,作為該表a)行中“○"的數目,k值和符號在第2、3、4或5欄

中給出。

b)若按 8.6.1試樣是“X"反應,則第一個相反的反應是“O"反應,當按8.6.3試驗時,在表4的

第六欄,找出與最后四個反應符號相對應的那一行,找出NL系列(按8.6.1和8.6.2獲得)中

“X"反應的數目,作為該表b)行中“X"的數目,k值在第2、3、4或5欄中給出,但符號相反,查

表4的負號變成正號,反之亦然。

注:k值的確定和OI的計算示例在附錄C中給出。主要技術參數:

  1. 采用進口氧傳感器,數字顯示氧氣濃度無需計算,精度更高更準確,范圍0—

  2. 數字分辨率:±0.1%

  3. 整機測量精度:0.4級

  4. 流量調節(jié)范圍:0-10L/min(60-600L/h)

  5. 響應時間:<5S

  6. 石英玻璃筒:內徑≥75㎜ 高300mm

  7. 燃燒筒內氣體流速:40mm±2mm/s 燃燒筒總高450mm

  8. 壓力表精度2.5級,分辨率:0.01MPa

  9. 流量計:1-15L/min(60-900L/H)可調,精度2.5級

  10. 試驗環(huán)境:環(huán)境溫度:室溫~40℃;, 相對濕度:≤70%;

  11. 輸入壓力:0.2-0.3MPa

  12. 工作壓力:氮氣0.05-0.15Mpa 氧氣0.05-0.15Mpa氧氣/氮氣混合氣體入口:包括穩(wěn)壓閥,流量調節(jié)閥,氣體過濾器和混合室。

  13. 試樣夾可用于軟質和硬質塑料、紡織品、防火門等

  14. 丙烷(丁烷)點火系統,火焰長度5mm-60mm可自由調節(jié)

  15. 氣體:工業(yè)用氮氣、氧氣,純度>99%;(用戶自備)。

  16. 電源要求:AC220(+10% )V、50HZ

  17.使用功率:50W

  18. 點火器:有一根金屬管制成、尾端有內徑Φ2±1mm 的噴嘴,能插入燃燒筒內點燃試樣,火焰長度: 16±4mm , 大小可調

  19. 自撐材料試樣夾:能固定在燃燒筒軸心位置上、并能垂直夾住試樣

  20. 非自撐材料試樣夾:能將試樣的兩個垂直邊同時固定在框架上

  機箱及部分結構:

  1. 控制箱:采用數控機床加工成型,鋼板噴塑箱體靜電采用噴涂,控制部分與試驗部分分開控制 。

  2. 燃燒筒:耐高溫石英玻璃管(內徑¢75mm,長300mm) 出口內徑:φ40mm

  4. 混合器:采用玻璃珠填充形式,將氧氣和氮氣均勻混合。(珠φ4.5mm填充高度95mm,一袋)

  5. 試樣夾具:自撐式夾具,并能豎直地夾住試樣;(可選配非自撐式式樣架),兩套式樣夾滿足不同試驗要求;式樣夾插接式,安放式樣與式樣夾更簡易

  7.標配備用玻璃筒,防止意外損毀,滿足不間斷試驗需求; 長桿點火器尾端管孔直徑¢2±1mm,點火器火焰長度(5-50)mm可任意調

塑料氧指數試驗機不低于值。相反,材料的氧指數低于值。或按第8章測定氧指數.

11試驗報告

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:

a)注明采用GB/T 2406.2;

b)聲明本試驗結果僅與本試驗條件下試樣的行為有關,不能用于評價其他形式或其他條件下材

料著火的危險性;

c)注明受試材料完整鑒別,包括材料的類型、密度、材料或樣品原有的不均勻性相關的各項異性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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